2月15日,苹果公司正式发布了2011年度的“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在报告中,苹果公司强调他们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循苹果供应商行为准则,并在供应商中推行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报告将虐待、童工、非法用工、伪造审核材料、危害工人、恐吓报复参与审核的工人以及明显危害环境的行为定义为严重违规。严重违规一经发现,供应商必须立刻纠正,保证其工人的健康、安全及人权。苹果公司会持续跟踪供应商的改正和预防措施。
2010年苹果公司审核了127家供应商,发现其中37家厂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远多于2009年的17家。其中8家工厂过度收取工人的用工费,被认定为非法用工;10家工厂使用童工;2起危害工人的事件……报告还详细披露了2010年苹果对富士康自杀事件的调查过程。针对前段时间环保组织质疑的苏州联建科技工人中毒事件,苹果也给出正面回应,认定联建在生产中存在严重违规。
尽管有环保人士认为,以苹果的规模来说还应做得更多,但我以为,仅从横向比较来看,苹果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其所作所为已堪为国内企业之榜样。在国内,企业每年出台社会责任报告已渐成时尚,但像苹果公司这样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管控延及产品供应商的还很罕见。
从报告内容可以看出,苹果对供应商社会责任的强调并非简单走过场,比如,报告披露,苹果公司要求供应商退还了自2008年以来过度收取的用工费总计340万美元,并与严重违规的3家供应商中断了合作关系。在去年富士康跳楼事件之后,苹果更是慷慨让利,为富士康代工的苹果产品在原定代工费基础上增加2%的补贴,以支持富士康给工人涨薪,而富士康为苹果的iphone代工,其毛利总共也就2%至4%。
在本土企业还没完全认可和践行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时候,苹果公司近年来的“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由于较多牵涉到中国而使国人接触到一个新的概念:企业供应链社会责任。从传统意义上讲,消费者和法律是影响企业行为的最重要因素,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全球供应链上确立了强势地位,它们为上游产业提供了大量购买机会,同时也拥有了影响企业的巨大话语权,因此,按企业公民理论他们必须承担更多的责任。
而西方公众对供应链社会责任的重视则始于1996年的沃尔玛“血汗工厂”事件。当时,沃尔玛等供应链上的强权企业利用自身地位刻意压低进货价格,最终结果是导致一线工人被血汗盘剥。真相被披露后,消费者开始对卷入“血汗工厂”丑闻的跨国公司产品发起声势浩大的罢买和抵制活动,对其声誉和利润均造成巨大损失。从此,很多跨国公司开始高度重视供应链社会责任,作为结果,今天,以保护劳工权益为主要目的的“验厂”已经成为沿海城市工厂在执行跨国采购订单中的通行做法。
尽管企业的存在是以逐利为目的,但与企业社会责任一样,企业贯彻供应链社会责任并不会损害企业的核心利益,从宏观上它们甚至是一致的。企业为供应商提供了购买机会,但供应商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企业生存,两者是共生关系。在三鹿奶粉事件中,供应链末端的奶农被厂家压榨到无利可图,只能被迫给牛奶里“加料”,最终的结果是三鹿的轰然倒塌。从这个角度讲,中国企业,尤其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更应该以苹果公司为榜样,勇于承担起自身的供应链社会责任。